东政办发〔2020〕14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东港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已经市六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港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

(2019—2020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丹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丹东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丹医改领〔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大病不出县”为目标,统筹推动县域综合医改,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整合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合理规范就医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促进健康东港建设。

(二)发展目标

至2020年,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心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方便县域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负担,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外转率下降。

全面实施县域综合医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初步构建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有序运转。

推动县域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做好基本医疗与健康管理工作,促进预防、医疗、康复服务相结合,为居民提供整体化、连续性综合健康服务。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3名,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推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落实各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有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推进“三医”联动、创新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改善就医体验、感受发展成果、共享医改红利。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

按照《丹东市落实“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实施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我市要推进紧密整合型县乡一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药品保障、价格调整等政策有所突破,逐步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

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和绩效,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型综合诊疗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辽宁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强化薄弱专科建设、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加强信息化支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2.县级医院初步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占比、医疗收入占比等基本达到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承担的城乡纽带和县域龙头作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任务,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完成“县级行政区域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1.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辽宁省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方案》实施,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为乡镇卫生院配齐基本医疗设备,逐步完善全市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建设,保障基层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就近得到基本医治。

2.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把重点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疾病诊疗、手术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开展预约就诊、签约服务、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20年,力争8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四)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每个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设置一个具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初级首诊功能,以及实施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卫生室建设应与村委会、村党员活动室、村文化活动室等村级公共服务统筹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可不设置村级卫生室。

2.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与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度并依规签订用工合同,实现“乡聘村用”,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制度等实行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农场,下同)

(五)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1.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关于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的相关要求,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具体补偿政策。

2.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全面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建设数量合理、素质较高、适应需要、胜任工作的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六)支持县域中医药事业发展

1.加快推进《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2.强化县域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 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域中医诊疗技术水平。中医院成立中医治未病科,5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院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七)为农村培养输送适宜人才

1.启动“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计划,依托省级三甲医院和学科带头人,对脑卒中、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疾病开展专题培训系列活动,组织巡讲和远程培训,提高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生应对和处置常见疾病能力。

2.深入实施乡镇卫生院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不断加大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生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八)全面推进县域互联网+医疗健康

1.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规范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65号)要求,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优先从惠民惠医、提升业务协同能力的基础功能、重点功能入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动居民健康卡向居民电子健康卡转换,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营商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3.实现医疗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2020年促进省、市、县(市、区)、乡(镇)、村全面互联互通,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院间的信息共享。

4.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县级医院与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全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网络体系;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级医院,实现有序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格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九)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1.执行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部署,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2.推进实施《辽宁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在县级医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分级分段报销政策,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

3.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继续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医保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机制和考核办法。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按时、保质完成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做好督查评估和总结宣传。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东港市落实“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docx

附件2东港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docx

发布时间:2021/9/17 18:32:53 来源: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