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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流程
来源或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7/6 9:38:26  

法律援助条件: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的成员;

(四)在社会福利(救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

(五)作为政府扶贫对象并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成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法律援助提交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六)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八)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九)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十)因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十一)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十二)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法律援助工作日值守:郭振宇  王珏如

网络交流:政府网、民心网如有群众留言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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