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东港市公证处成立于一九八二年,是本市唯一一家公证法律服务机构,隶属司法局。负责办理东港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国内外公证事项。
公证处自成立以来,始终本着“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把“学好理论,强化素质,优化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工作中注重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在涉外、国内民事与经济领域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承诺实行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实行优先服务、对行动有困难的,主动上门服务。
东港市公证处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精通业务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公证员队伍,所有公证人员均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知识功底过硬。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东港市公证处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依赖与好评,先后荣获“全省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文明公证处”、“先进集体”、丹东市“诚信公证处”“文明公证处”,东港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优秀公证处”,2011年被中国公证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公证处”。
服务宗旨:诚信为本 服务社会
办公地址:东港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东侧(新兴管理区军功街11号市妇幼保健院后侧)
办公电话:0415-712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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