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以“一体五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建设打造“综治调解中心”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努力延伸传统法律服务阵地,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有效对接,率先在丹东地区建成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每个试点村配备了一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精准普法等多个模块结合起来,一站式为群众提供自助法律服务和远程调解等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服务面。
二、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东港市司法局围绕东港实际,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主要抓手,扎实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在全市206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民评理说事点”,积极将法律顾问、驻村民警、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伍军人和乡贤村贤纳入到评理说事团队中,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体育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东港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206个,建成率100%,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结合东港沿海实际,分别在长山镇古沟码头和洋亮码头建立了2个评理说事点。
三、开展法律进乡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206个村配备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乡村法律宣传活动。围绕农村大集,组织工作人员在人员集中路段,开展普法大集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0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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