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指导我省未来十余年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重要文件。《方案》聚焦全省当前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综合施策,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质量。
《方案》明确四方面共19个专项行动。一是从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二是关注妇幼、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三是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四是通过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推进健康信息化等方式,优化健康服务。
为确保健康辽宁行动有效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成立健康辽宁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主任由省分管领导担任,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方案》强调,要做好监测评估与考核工作。监测评估与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健康辽宁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把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转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各市、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辽宁行动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辽宁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政府各部门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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