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已经完成,但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仍然时有发生。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广大林农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东港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要提高对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认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不及时,或方式方法不得当,极易引发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及时解决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是维护集体林区稳定、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领导
各乡镇林业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东港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国(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组长:栾晓波(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副书记、副局长)
杨秀辉(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梁宏斌(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助理)
成员单位:资源林政科、林改办、森林公安局、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定期培训、抓好落实
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各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6】38号)要求,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到底。
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15日
我为东港政府网站找错 |